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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南平市延平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通知(15名)
发表时间:2019-07-09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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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7月17日


根据《2019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延教〔2019〕42号)精神,结合我区首轮招聘情况,现将我区2019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

1.岗位、数量及招聘单位

2.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

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2019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延教〔2019〕42号)号执行,且笔试成绩须在我区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数学、幼教笔试总成绩(未折成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特教60分。)。

二、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7月11日—7月17日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填写报考志愿,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三、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在报考我区补充招聘岗位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即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资格复审:7月20日前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www.ypzf.gov.cn)---延平教育专栏---公示公告栏上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入闱考生应于7月25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准考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报考平台下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第一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8)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是延平区外的同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9)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在编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交复审材料时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于面试资格审核后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www.ypzf.gov.cn)---延平教育专栏公布。

四、聘用办法

1.补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下同)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学科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4.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合格、体检合格的应聘对象,按补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若因补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按该学科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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