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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眉山洪雅公安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
发表时间:2026-01-06 来源:洪雅县公安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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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洪雅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洪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身高、视力(附件1);

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洪雅县公安局1号楼701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4.眉山市区县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处领取)。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环节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洪雅县公安局通知为准。

(一)体能测试

1.测试内容:1000米(男)/800米(女)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共3个项目。测评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2.成绩确认: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单项体能成绩低于35分的,不纳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

3.注意事项:报考人数大于3:1的岗位,根据体能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心理素质测试人员,若末位报考者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所有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

(二)心理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人格特征、心理品质、压力承受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要求。

2.测试方式:心理素质测试使用手机作答。

3.成绩确认: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测试费用:心理素质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自备手机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2.成绩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得分并签字确认。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将按比例进行折算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进入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六、考察

由洪雅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递补须体检合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康养洪雅APP、洪雅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按全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发放。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薪酬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按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37405703(洪雅县公安局政工室)

纪检监督电话:028-37403662(洪雅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察审计大队)

十一、本公告由洪雅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洪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 雅 县 公 安 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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