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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甘肃白银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2人)
发表时间:2026-03-20 来源:白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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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白银市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附件2:白银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白银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72名(男性47名、女性25名),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30名(男性22名、女性8名,有效期1年)。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警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属公安辅警性质,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纳入本级公安辅警队伍,实行层级化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甘肃省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对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7.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已聘用为白银市县(区)财政保障辅警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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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白银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六楼。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白银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2026年出具),近期白底免冠照片4张(一寸),在职应聘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公安基础知识》(50%)。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白银公安、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询。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或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情况的函》(甘公政治〔2024〕129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以及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或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面试后综合成绩不低于所有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人员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3.纪律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身高等项目有异议的,安排当场检查确认;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与培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设置服务期限,服务期不满1年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服务期不满2年离职的,由个人差额承担服装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40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递增)+层级工资及其他执勤补助,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层级工资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发放。

(十一)人员补充

进入后备库人员,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和政治考察合格后,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信息均通过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发布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与招聘各环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或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白银市公安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943-8866018(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咨询电话:0943-5938140(白银市公安局人事训练科)

招聘监督电话:0943-593807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30(工作日)


白银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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