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
附件1:察右后旗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4: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察右后旗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基本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以后具体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5.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不可报考。报考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专业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学历学位条件须为: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年份毕业生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乌兰察布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乌兰察布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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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并填写《察右后旗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与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后续更新专业目录。
3.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大学以上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填写大学以上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填写并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详见附件3、4);
(4)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留学院校成绩单、国内本科院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
6.报名截止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16日18: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15849444913@163.com邮箱(按照“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
7.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反馈。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7日18:00。
3.资格初审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4.专业条件的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审查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专业目录进行,国(境)外留学硕士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引进人数或取消开考。引进计划调整的岗位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资格初审结束后将在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察右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操作。笔试以及在资格复审环节因人员放弃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察右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
2.《报名登记表》(务必与报名时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致);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院校成绩单;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考察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2.考察工作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具体考察时间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4.参加考察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及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引进单位组成两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6.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被考察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察右后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按照管理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员经旗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人员录(聘)用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旗委编办办理列编手续,旗人社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照事业身份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在本旗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4.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
(4)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6)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
5.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以人社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日期为准)至服务期(含试用期)满,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乌兰察布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十)备案
人才引进工作结束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向市委人才办报送人才引进工作情况并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对引进资格条件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届时将在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4-6587903
0474-6586008
纪检监督电话:0474—12380—0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察右后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