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
附件1:附件1-商都县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_转自ET.xlsx
附件2:附件2-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docx
附件3:附件3-报名登记表.docx.docx
附件4:附件4-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xlsx.xlsx
附件5:附件5-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名单.xls
附件6:附件6-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docx
附件7:附件7-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docx.docx
附件8:附件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人才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1571”工作要求,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强商都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人才支撑,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乌党人才组发〔2025〕2号)要求,结合商都县县域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25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商都县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基本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即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即1975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不可报考。报考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专业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学历学位条件须为: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按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教研函〔2022〕1号公布)执行)(详见附件4);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详见附件5);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年份毕业生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得引进情形
1.乌兰察布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乌兰察布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商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zhrsks.ikaowu.com/exam/1795。除网上报名外,应聘人员还须按要求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岗位表》,《人才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后续更新专业目录。
3.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6日18:00。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填写《商都县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相关信息。
5.应聘人员须将以下原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完毕网上下载本人签字后扫描);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6、7);
(4)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详见附件6)、留学院校成绩单、国内本科院校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8);
应聘人员须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sdxrcyj@163.com。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
6.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16日18:00之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4月16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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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资格初审
1.本次人才引进由商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的反馈意见。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8日18:00。
3.资格初审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及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4.专业条件的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审查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后续更新专业目录进行,国(境)外留学硕士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du.gov.cn)公布。
6.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统一组织考试。
(四)笔试
1.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实际情况,应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等于1:3(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小于1:3(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环节结束后,将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笔试设置最低合格线。
(五)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由商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务必与邮箱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一致);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院校成绩单;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第三方公司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du.gov.cn)另行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八)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2.具体体检时间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du.gov.cn)另行通知。
3.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4.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1.本次人才引进由商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察。
2.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3.具体考察时间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www.shangdu.gov.cn)另行通知。
4.考察所需材料。参加考察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及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引进单位组成的考察组(2人及以上)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6.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根据被考察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商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www.shangdu.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
3.公示期满后,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按照管理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员经县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人员录(聘)用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县委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县人社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照事业身份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引进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5.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以人社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日期为准)至服务期(含试用期)满,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乌兰察布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四、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报名人员对引进资格条件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届时将在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du.gov.cn)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次人才引进笔试、面试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无关。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474-6815156。
2.监督电话:0474-12380-11
0474-6918020。
3.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商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