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16日18:00
附件:
1.附件1: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2.附件2: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docx
4.附件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5.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质效,根据《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乌党人才组发〔2025〕2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集宁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基本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不可报考。报考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其他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学历学位条件须为: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海外毕业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其他年份毕业生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得引进情形
1.乌兰察布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乌兰察布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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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本次集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或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提前下载《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与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nqrsjrlzykfg@126.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16日18: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按照报名相关要求提交。
(1)《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4)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提交本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附件4);
(5)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留学院校成绩单(原版及中文版),国内本科院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7)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
(8)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
应聘人员须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jnqrsjrlzykfg@126.com。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
5.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16日18:00之前将全部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2026年4月16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全部材料至指定邮箱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大学以上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填写大学以上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操作,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邮箱信息。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17日18:00。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专业条件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进行,国(境)外留学硕士专业审核同时结合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成绩单等进行判定。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尽早发送邮件,由于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邮件超时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请耐心等待审查结果,无需重复发送材料。
(三)笔试
1.本次笔试设置开考比例(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取消开考的岗位以及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4.笔试环节结束后,将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1.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工作由集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操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准备如下材料:
(1)《集宁区202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本人承诺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3、附件4);
(4)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4);
(6)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板详见附件5);
(7)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资格复审环节因人员放弃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资格复审环节结束后,将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引进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还要注意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3.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由集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
3.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不得转任到上级单位、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得参加任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在服务期内单方违约以及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4.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
(4)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6)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
5.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以人社部门印发的正式文件日期为准)至服务期(含试用期)满,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或辞职的,将记入乌兰察布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四、其他事项
1.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本次人才引进笔试、面试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无关。
3.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届时将在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4-8212067;
纪检监督电话:0474-881214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