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清远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清远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要求,清远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市司法局906室,联系电话:0763-3364602。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其附件要求,现场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属证件材料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考生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本人到现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公告。
(五)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复审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考生密切关注清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联络畅通,确保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取得联系。
附件:附件1: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清远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wps
清远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