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5月8日
附件:北京市地勘院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2026年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所属7个事业单位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四)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考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及落户条件的相关要求;北京生源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招聘岗位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北京市地勘院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三、报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栏目进行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需一致。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5月8日。
2.报名时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市地勘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内下载,需本人签名承诺,附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学校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北京市常住户口簿(提交首页、本人页)(非京籍人员不需要);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其他材料,例如已发表论文、奖项证明材料、实习证明材料、项目经历证明材料等。
请将报名登记表与所有证明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份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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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析-报考条件-竞争比例
题型题量-加分政策-往年分数线
(二)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审核始终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在任何环节发现违规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及考试资格。
(三)笔试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由市地勘院统一组织,委托专业第三方测评机构出题及阅卷。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委托专业第三方测评机构出题及评定,考察人员的心理素质、抗压能力、情绪稳定性等,测试结果不纳入综合成绩。
(五)面试与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入围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若达不到1:5要求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各招聘单位对进面人员进行线上与现场资格复审,进面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
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在北京市地勘院网站(https://www.bjsdky.cn/)公布,也可在人社局报名系统查询。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七)考察
考察通过实地走访、档案调阅、谈话查询等方式开展。
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逾期未配合或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市地勘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报考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通过等情况,单位自行决定是否递补。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需说明事项
(一)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附件:附件:北京市地勘院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地勘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