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南通市海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部门(单位)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党校综合楼阶梯教室(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200号),具体见校内指示牌。
招聘部门(单位)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并在现场资格复审前指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准备。请相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完成。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和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单位核验原件后留存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原件。
1.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大学生,实行网上签约的院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人员,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202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4年和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政治面貌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4.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者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面试资格。
(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授权的资格复审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相关事宜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资格复审有关材料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