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7日18:00
附件1-重庆市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明细表(国家事业编制).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doc
根据重庆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现就重庆市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气象局简介
重庆市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6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管理2个正处级地方事业机构;全市设34个区县(自治县)气象局。
全市气象部门博士研究生23人,入选中国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16人次,本科及以上学历占96%。正高级工程师40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占78%。博士后工作站累计进站30人,出站21人,在站9人。
二、招聘岗位
具体见《重庆市气象部门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明细表(国家事业编制)》(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为202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可视同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和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报考。专业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认定,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回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的,可以主动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7.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7年12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面试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形式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达不到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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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进行报名,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佐证本人所学专业的材料(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等,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如实说明本人与气象部门职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进行诚信承诺,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和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依据《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学历层次、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和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和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或者取消公告。对艰苦边远地区或艰苦气象台站公开招聘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以及区县气象台招聘气象类专业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经重庆市气象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可以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组织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2月中旬,考试地点设在重庆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事宜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和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采取计算机化的考试方式。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低于合格线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重庆市气象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可从应聘本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和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可延至报到前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网签的需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同时现场查验网签情况)、诚信承诺书等原件资料。
(五)面试
1.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面试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地点设在重庆市区。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发布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和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2.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3.设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综合成绩合格线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合格分数线*50%”。低于综合成绩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存用人单位。
(七)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2.体检由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包含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环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程序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重庆市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及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方可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没有递补人员的,招聘方综合研究是否调剂。需调剂的,调剂人选从报考的服从调剂、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逐一确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
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过程中,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落实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气象部门职工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四)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公告将公布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和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
气象人才招聘网网址:zp.cmatec.cn
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cq.cma.gov.cn
(二)本公告由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8911619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新牌坊一路68号(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