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7日18:00
缴费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9日18:00
附件: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中小学艺体教师岗位表.pdf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中小学艺体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中小学艺体教师3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中小学艺体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南江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7)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未达到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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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s://bm.e21cn.com/)。
3.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并按要求报名。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
(2)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在2026年1月13日9:00至1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核实。
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考生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考核收费每人每科80元)。缴费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9日18:00止。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打印报考信息表。报考者缴纳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考生之家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南江县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中小学艺体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6.岗位调整及公布需笔试岗位。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除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体育教师(篮球方向)岗位外,其余岗位有效报考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岗位将先进行笔试。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以及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将于缴费结束后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网络报名人员所缴费用,将通过原渠道进行退回。
四、笔试
除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体育教师(篮球方向)岗位外,其余岗位有效报考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岗位将先进行笔试,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发布至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信息表》在笔试前一天领取《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缺考科目、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复审对象。不需笔试岗位,网上报名缴费成功者全部进入。需笔试岗位,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0: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考核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考核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由南江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报考信息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考核
1.校园足球辅导员和体育教师(篮球方向)岗位按照运动员标准采取“专项测试+对抗赛”考核方式进行。专项测试成绩和对抗赛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项测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专项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总成绩=专项测试成绩×60%+对抗赛成绩×40%。
2.美术教师和体育教师(不含篮球方向)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考核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为100分,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3.音乐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特长展示”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成绩和特长展示成绩各为100分,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特长展示成绩×50%。
考生的各类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属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7月31日前毕业报到后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江县教育科技局会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scnj.gov.cn)。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红塔大厦16楼10号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或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综合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在考核总成绩不低于75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综合考察。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确认拟聘用人员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后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填写《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招聘岗位类别和等级,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调动和岗位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0827-8225533;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监督举报电话:
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8220870;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827-88220827。
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28-83336031。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cnj.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5年12月31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51231/7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