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26年1月5日上午8:00-1月16日下午18:00
附件:2026年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为加快推进安徽省宿州市高质量发展,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广泛招揽教育人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创办于1906年,为宿州市市政府直管、市教体局直属的安徽省特色初级中学。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篮球特色学校”“中国地理学会地理科普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卫生先进单位”“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安徽省文明校园”“安徽省绿色学校”“安徽省教科文卫工会先进集体”“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优质生源基地”“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现有教职工650人,在校学生1万余人,在市中心区域有七个校区。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重视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意志品质、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营造浓郁的校园学术氛围,以丰富多彩的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科学的心理教育让学生得以全面提升,后劲十足。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办学思想明确,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校园文化活跃、教研成果丰硕,努力向着有“一流校园、一流学生、一流教师”的全省名校目标而奋勇前进。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和安徽师范大学2026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计划招聘学科教师30名,其中: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4人、历史5人、物理4人、化学2人。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2。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依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专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学位专业与学历专业须一致。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安心教学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专业素质良好,仪表端庄,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具有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教师应具备的其他法定条件。尚未取得相关证件的考生,须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不承诺或2026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所需具备证件的,不予录用;
4.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开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在校受到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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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实行网络报名。有报考意向的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聘的要求,填写《2026年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5日上午8:00-2026年1月16日下午18:00。提前或逾期的,均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由招聘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审查通过人员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的形式为无生上课+答辩。
2.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为70分,答辩为30分。面试各分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均设定最低分数线。总成绩≤70分的、或总成绩>70分但无生上课成绩≤56分的,均不予录用。)
3.计算公式:面试总成绩=无生上课成绩+答辩成绩。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2025年11月11日发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所在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各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7-3929826(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0557-3929768(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7-3911011(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2025年12月31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104/7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