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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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闽清县新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等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相关规定,2026年闽清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教师35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闽清县新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6.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我县统一招聘的编外、“参聘”教师)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6年3月18日前取得(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
2.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三、招聘办法及成绩计算
新教师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达到70分且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达到6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5:5(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0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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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eeafj.cn)提交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教育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榕人社事〔2022〕151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所有应聘人员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上传,由闽清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
2.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名承诺书》。
(四)笔试
报考人员需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1.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17个科目类别,其中“教育综合知识”为每位考生必考科目,“专业知识”由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2026年5月12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在闽清县政府网(网址:http://mqx.fuzhou.gov.cn/)查询笔试成绩。
4.2026年新教师招考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教育综合知识占比40%,专业知识占比60%)折算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5.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在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45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3分钟)。面试教材为学段学科教材(初高中为起始年段,小学为中年段),面试课题由评委随机抽选确定。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予录用。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分组面试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笔试加面试的考生按5:5(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后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综合成绩等将在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拟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七)体检、考察、公示
1.按照笔试加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体检医院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名单在闽清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公示及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布的学段与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公开选岗。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一年,符合我县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条件的,按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年限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闽清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闽清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不得变更。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报考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0591-22332723)。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6年。
闽清县教育局
2026年3月5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306/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