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6日下午16:00
面试时间:3月28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闽清县2026年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3.2026年闽清县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报名承诺书
5.2026年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面试教材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促进闽清教育事业发展、提升闽清教育总体水平,闽清县教育局组织开展2026年优秀教育人才(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公开招聘编内教师2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闽清县2026年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对象不含闽清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编外及参聘教师;其他编制内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离职证明》。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及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n/)公布,后续通知、公告发布的信息公开渠道为闽清县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各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剩余岗位,调整至下一轮招聘计划。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四)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年龄、现役等资格条件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推迟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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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宣讲会时间和地点:
1.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
时间:2026年3月17日 09:30-11:30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路1号。
2.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时间:2026年3月18日 09:30-11:3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道人民大街5268号。
3.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
时间:2026年3月19日 09:30-11:3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4.河南师范大学(东校区)
时间:2026年3月25日 09:30-11:30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建设东路46号。
5.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时间:2026年3月26日 09:30-11:30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号。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应聘考生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6日下午16:00。
报名二维码
2.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报名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面试资格审核
1.线上资格审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6日下午17:30。
2.线下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2026年3月27日13:30-18:00,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处理。
(2)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303室)。
应聘人员本人提供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依规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名承诺书》(附件4),未参加线下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所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审档不合格的;
(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3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2.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按抽签序号进行编写教案(编写教案时间为45分钟)、片段教学(片段教学时间每人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3分钟,含思考时间)。面试教材为中学相应学段相应学科起始年级现行教材(详见附件5),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的内容不计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某岗位无人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则该岗位保留至下一场招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另行安排。
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由同一评委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进行面试。有多个小组的,由考生小组代表抽签选择评委小组,小组内考生抽签选择面试次序。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现场宣布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均将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若特殊原因导致面试时间及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择岗、签约
按照不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次序,组织拟聘人员自主择岗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择校定岗或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被聘用资格。经正式报到安排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10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六)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的考生,进入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规定,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由闽清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闽清县教育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6年8月底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的2026年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八)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专业要求”或“备注”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九)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3日内告知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22332723)。
(十一)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6年。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51513;
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闽清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0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310/8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