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6年高校校园招聘公告(上海设考点)》,为有序开展招聘工作,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和现场资格审查
(一)宣讲安排
本次招聘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
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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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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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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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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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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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
第二多功能厅
(栖霞区文苑路1号4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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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周三)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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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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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二教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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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周四)
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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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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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中心C204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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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周五)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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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资格审查安排
本次招聘在南京、上海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5)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注意: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2.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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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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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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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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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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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
第二多功能厅
(栖霞区文苑路1号4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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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周三)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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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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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二教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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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周四)
10:00-12:0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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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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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华大酒店(吴泾店)
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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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周五)
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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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中心C204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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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周五)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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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考证打印
2026年3月20日20:3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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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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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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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9: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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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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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点安排
上海安装工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同煌路26号),具体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注意事项
(1)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2)考生应按通知于考试当天凭纸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选择公共交通赴考。
(二)面试
1.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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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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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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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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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45前
13: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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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相对应的考试及报到时间安排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
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考点安排
上海安装工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同煌路26号),具体地点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4.面试方式
(1)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无学生授课占比70%,专业能力测试占比30%;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并经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3)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需自行携带个人器材、器具、服装等相关材料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4)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进行面试,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面试要求
(1)考生应按通知于考试当天凭纸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签到时,须关闭所有携带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保管,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期间由于报考人员人数较多,等候时间较长,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做好相应时间安排,中途擅离考场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签约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电话通知,以防漏掉重要通知。
咨询电话:020-84981781;020-34683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14:30-17:30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313/8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