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16:00
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4月11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工作情况简介.docx
附件2:梅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教育类)及高校范围.wps
附件3:2026年梅州市梅江区教育系统进校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6:2026年梅州市梅江区教育系统进校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7:报考指南.docx
附件8: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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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响应“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推动“才聚梅州大行动”决策部署落实见效,集聚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来梅工作,夯实教育强区战略人才基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梅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教育类及高校范围(附件2)和岗位条件(附件3)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7年3月30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4.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报名参加《梅州市2025年第二轮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中所列事业单位(梅江区岗位)招聘并进入考察阶段或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2026年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教育系统进校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mjqzpjqxkj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报名系统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为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仔细阅读《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附件5),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告知书。
五、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备课+试讲)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4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养);面试采用“备课+试讲”方式,每个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笔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包含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及公函等方式)。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及择优调剂
(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择优调剂: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报区委人才办同意后,择优调剂。
九、聘用及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及毕业于国内Ⅰ类、Ⅲ类高校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还可享受“青梅计划”相应待遇。
1.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事业单位引进3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技师以及放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限制的特殊人才,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人才4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人才2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3)技师或其他特殊人才:5年内给予我市事业单位人才1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2.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3.配偶安置。我市单位新引进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我市引进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以上补贴均为税前。中途解聘或离职不享受余下所有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此次引才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回相关经济待遇。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3. 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7.监督电话:0753-2196962(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3-2196841(梅江区教育局),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附件8)。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组织部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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