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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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大学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管、艺等十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个,1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湘潭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4个;招聘计划24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湘潭大学网站、湘潭大学招聘系统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湘潭大学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411室(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仅限工作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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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2026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JPG格式电子版;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自报名之日起前6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效);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事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公布,湘潭大学招聘系统网站同步发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学术成果进行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湘潭大学网站、湘潭大学招聘系统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说明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不予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133(省纪委省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
湘潭大学
2026年3月30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330/8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