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9:00-5月7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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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岗位条件一览表
2.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报名表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雅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开展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到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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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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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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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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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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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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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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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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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高中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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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名额、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需求名额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其中,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岗位条件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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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雅安中学负责具体实施。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招才引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安排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9:00-5月7日12:00,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2.网络报名邮箱:yazx1905@yeah.net
3.报名材料:考生需提供《雅安中学2026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考生如系2026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或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报名材料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统一格式为:雅州英才+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姓名,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考邮箱反馈,网络报名考生请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已反馈网络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附1寸免冠照的《报名表》、1寸免冠照2张、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本人未及时查看邮件或短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现场报名、宣讲
1.时间及地点。宣讲、报名等具体时间、地点:2026年5月14日14:30—17:30,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体育馆。
2.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考生需填写好《报名表》,携带1寸免冠照2张,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考生如系2026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或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现场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发放《面试通知书》。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才引智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和雅安中学开展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和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答辩成绩×20%+试讲成绩×8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雅安中学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90%,若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笔试相关事宜将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市教育局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请考生注意查阅。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雅安中学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雅安中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会同雅安中学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雅安中学,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6年8月31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雅安中学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服务期内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安家补助等人才津贴。
(二)工资、补助
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雅安市有关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市教育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和及时接听。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雅安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中学:13684461314
雅安市教育局:0835-222021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35-2238006
雅安中学纪委:13980179602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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