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3月13日《团风县高中(中职)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团风县高中(中职)202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拟确定19名考生进入体检。具体名单如下:
1.湖北省团风中学(2人)
高中语文教师岗:刘亦轩 周婉青
2.团风县总路咀高级中学(6人)
高中化学教师岗:黄 轩
高中数学教师岗:付煜辉 徐 京
高中物理教师岗:张才华
高中英语教师岗:熊 芊
高中体育教师岗:漆 梅
3.团风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9人)
中职汽修专业实训教师岗:刘迎赫 裴敏楠
中职工业机器人专业实训教师:马钰琦 李 瑛
中职护理专业实训教师岗:李 敏 舒欣怡
中职心理与健康教师:申 怡
中职数学教师:王亚宏 邵品淑
4.团风县特殊教育学校(2人)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刘天琪 李馨月
(二)体检时间。2026年5月9日(星期六)。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5月9日上午7:30前到团风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用餐。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本人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心理合格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需缴纳体检费400元(不含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并带2寸登记照片1张。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场与相关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招聘单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必须向团风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弃权声明,留档备查。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含心理测试合格)考生。
(二)考察形式
采取安排到学校进行岗前实习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在体检当日集中统一安排。
(三)考察组织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需准备的考察材料见附件1-5。
(四)考察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手写签具“考生诚信承诺书”、银行个人诚信记录(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自行打印,或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大厅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违法犯罪记录(可通过微信“平安湖北”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在支付宝可搜索“湖北公安”进入湖北公安小程序,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业务)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应届毕业考生考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考生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A4正反双面打印1份,“考核人现实表现”栏由岗前实习学校在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表现情况给予考察意见并签字盖章。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材料提交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1.请暂未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2.未尽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0713-6150711(团风县教育局)
0713-6307807(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x
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3.应届毕业考生考察情况登记表.docx
4.考察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5.鉴定材料(样表).doc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团风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7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427/8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