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中学部二楼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126号),从学校东门进。
二、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事项及应提供材料
(一)注意事项
1.为确保资格复审规范有序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到对应台位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将提交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一对应摆放好以便审核。
(二)应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3.符合有关条件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签署相关承诺书。
4.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须普通高等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
6.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在教学岗位的工作证明或者聘用合同;符合“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关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认定: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本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XX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9.所有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报考指南》规定的相关材料,材料均须符合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套),同时须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三、其他事项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保持网上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由受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手写的书面委托材料(附件2)、考生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到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身份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4-82882271。
附件:
1.2026年4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2.个人委托书.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509/87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