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8:30至6月17日17:30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的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9日8:30至6月21日17:30
打印准考证: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6日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1.鄂托克旗2026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2.鄂托克旗202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鄂托克旗2026年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4.鄂托克旗2026年招聘教师体重指数BMI测量表(体育教师)
5.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
鄂托克旗教师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鄂托克旗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入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6〕49号),现将鄂托克旗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57人(具体岗位详见《鄂托克旗2026年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岗位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四)“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于2025年6月15日(含)至2026年6月15日(不含)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五)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普通岗位。在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工作未聘用为成熟教师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教师可应聘普通岗位。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及体校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限制(但受专业、学历和学位限制)应聘普通岗位。
(六)鄂托克旗以外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聘用在职专任教师应聘的,须向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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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5日(不含)至2008年6月15日(含)期间出生)。
4.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鄂托克旗2026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取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
(三)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2025年下半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之前。
(四)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9.已聘用为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含备案制和控制数)教师。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6月12日,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eq.gov.cn)和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鄂托克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下称指定网站)。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地址:https://51qllb8f.mh.chaoxing.com/entry/page/2870334/show,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进行报名。
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报名二维码
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本人当前的审核状态。
操作说明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https://sharewh2.xuexi365.com/share/6770cd79-97e7-4e4a-892a-fc2dd70e53a6?t=3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8:30至6月1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本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8:30至6月18日8:3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18日15:00至2026年6月19日12: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本阶段改报)。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布。相关岗位第一阶段未成功报名的人员,可自愿参加第二阶段报名。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8:30至6月21日17:3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本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8:30至6月22日15:0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22日18:00至2026年6月23日12: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本阶段改报)。主管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必须使用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或PDF格式文件。
报名系统上传目录及要求:
(1)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和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以上材料须上传原件照片或PDF格式文件,不得压缩打包。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毕业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名称。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应聘体育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重指数BMI测量表,男性体重指数应在17.9-31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应在17.2-30之间,超出范围,不予通过。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选定岗位后尽早完成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登录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操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资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3.通过资格初审的,即确认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须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等。
4.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6.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7.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9.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不予受理其他成绩复核申请。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按1: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若达不到1:2,则减少岗位数量或取消此岗位。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在指定网站公告)。
3.参加线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工作人员,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和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与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复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美术、音乐、体育教师面试包括专业水平测试、试讲和答辩三项内容。应聘人员由面试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试讲和答辩。美术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包括速写和艺术设计。音乐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包括器乐、声乐、舞蹈。体育教师专业水平测试包括以下五项:花样跳绳、立定跳远、短跑为必测项目;武术与健美操中任选一项;足球、篮球、排球中任选一项。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30%,试讲占5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3.其他科目教师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项内容。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4.试讲,由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应聘人员回答,面试组评价。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
5.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3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旗教体局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医院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指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时,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1.审核资料
体检通过的人员填写《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应聘人员户口或常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有嫖娼、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违法行为和其他犯罪记录。
(2)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应聘人员在最高法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打印,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方法:登录http://zxgk.court.gov.cn/,依次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
(3)个人征信报告。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打印,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征信情况,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贷款多次逾期不还或大额借款情况,应聘人员要说明情况。
(4)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2.查阅档案
(1)学籍资料。主要审查高中以来的学籍资料,一是核对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二是审查学籍资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补缺;三是审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为。
(2)奖惩信息。
(3)党员、团员资料。主要审查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异地入党情况,党员资料是否完整,有没有受过党纪处分等。
(4)确定三龄两历。“三龄”即年龄、党龄、工龄,主要核实考生档案里面各种资料显示的年龄有无较大出入;“两历”指学历和工作经历,重点审查学历。
3.教师招聘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有嫖娼、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有犯罪记录的;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信用卡或贷款多次逾期不还或大额借款情况,且属于恶意借款不还的。
(3)受行政处分且未解除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6)档案中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高考移民、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处分,“三龄两历”不符合规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审要求情形的。
4.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6)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备案。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据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最低服务期限。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考试(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自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批复文件之日起,聘用人员违反上述服务期约定的,视为单方违约。单方违约的,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在记录期内,不得参加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编制及其他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占事业编制。
(二)新招聘教师试用期间,根据《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转正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将与新招聘教师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师符合《鄂托克旗委
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汇鄂托克”人才科创若干政策(修订版)〉的通知》(鄂旗党发〔2024〕9号)和《鄂托克旗优秀教育人才引进与奖励实施办法》(鄂旗人才办字〔2023〕7号)规定的对新引进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当层次,分别给予1万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此外,凡符合《鄂托克旗人才购置安居性商品住宅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鄂旗人才办字〔2026〕1号)规定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购置商品住宅补贴。
(四)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4万元标准核定,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6万元标准核定(试用期内不享受)。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000元/月(人均水平),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提高至2500元/月(人均水平)。
(五)上述第(三)项、第(四)项所规定的待遇标准,均以所引文件及相关政策在聘用时的有效版本为准。若在实施过程中,相关文件或政策发生修订、废止、变更或被新的政策文件取代,则上述待遇标准相应按最新有效的政策执行,不再另行协商或补充约定。
(六)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未经同意擅自离开鄂托克旗教体系统,要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七)若2026年公开招聘指标未完成,转为校园招聘方式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及时发布。
(九)本方案中所称“以上(前)”、“以下(后)”,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二)监督电话:0477-6214882(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612/9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