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
附件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由三个校区组成,分别为城建校区(杭州西街272号)、建工校区(西八家户路528号)和建材校区(河滩北路863号)。现有学生8600余人,教职工45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1人,“双师型”教师达6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分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单位。
学院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锚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聚焦新疆“十五五”重大工程、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主动服务新疆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更新行动部署,为城市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精准、可持续的人才支撑、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学院围绕城市“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大领域设置专业集群,布局绿色低碳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新兴专业。建成自治区骨干专业群3个,自治区特色专业7个,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重点支持专业4个,入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2026年丝路枢纽城市更新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项目获批自治区试点项目,获得国家教学成果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5项,积累了深厚的办学底蕴和特色发展优势。
学院面向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产业链,牵头成立新疆建筑产教融合共同体,建成3个自治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成智慧工地实训中心、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实训中心、特色园林花卉培育中心、建筑消防实训中心等兼具实践教学、技能训练、技术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丽新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学院每年为自治区建设行业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高素质技能人才近3000人,是自治区建筑行业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示范基地,为新疆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学院是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砌筑赛项及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多赛项承办单位,是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学院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果丰硕,近3年来,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获奖10余项,自治区级获奖150余项;教师教学竞赛国家级获奖5项,自治区级获奖40余项。
学院先后创建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1个,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自治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2个,“样板党支部”2个,是全国及自治区“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大国边疆 青春聚力”社会实践团队是自治区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学院被人社部、住建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6.应聘人员应在2027年7月31日前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9月23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8.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到各类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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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xjrsks.com.cn/ncms/index.shtml)、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page/index)、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jsxy.net)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有效期内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网站(https://hr.xjjsxy.net/hrzpw/#/index)进行注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填写此表需附一张免冠1寸红底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工作简历填写时时间需连续,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岗位条件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须上传近3个月开具的党员证明;
(6)岗位要求有职称、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的,须对应上传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在本次招聘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及成绩计算
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与试讲两个环节,分值各100分,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占60%。
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结构化面试、试讲及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试讲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分数依然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6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或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单位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察
学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对符合递补条件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和学校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长按照相关文件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4330229、0991-7606024。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技术服务人员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
技术咨询电话:15099657488(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3日
https://www.shanxiangjiaoyu.com/zixun/20260923/102984